2016年6月6日 星期一

交易買賣權 避險套利添管道

期交所規劃推出台灣第一個匯率類選擇權商品─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為交易標的之「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選擇權」及「美元兌人民幣匯率選擇權」,契約規模與人民幣匯率期貨相同,分別為2萬美元及10萬美元,屆時我國進出口業者、人民幣資產持有者或交易或套利目的者,除了交易人民幣匯率期貨外,亦可透過人民幣匯率選擇權進行交易、避險。

對於交易目的者,看空人民幣(看多美元)的交易人,可買進人民幣匯率買權(最大損失為權利金)或賣出人民幣匯率賣權(損失無窮);反之,看多人民幣(看空美元)的交易人,則可買進人民幣匯率賣權(最大損失為權利金)或賣出人民幣匯率買權(損失無窮)。

例如:交易人李先生認為人民幣近日將走貶,於6月27日買進5口7月到期之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價平買權(契約價值20,000美元),履約價格6.5000元,支付每口權利金0.0290點。6月30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走升至每1美元兌6.5200人民幣(人民幣貶值),每口履約價格6.5000元之買權權利金上漲至0.0401點,平倉此部位可獲利1,110人民幣。

除交易目的之操作外,進出口業者可透過人民幣選擇權避險。假設貿易進口商謝老闆未來將付出人民幣貨款,因擔心人民幣走升,於7月13日買進10口8月到期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價平賣權(契約價值100,000美元),履約價格6.6800元,支付每口權利金0.0298點。

之後美元兌人民幣匯率走低至每1美元兌6.5800人民幣(人民幣升值),每口履約價格6.6800元之賣權權利金上漲至0.1028點,謝老闆於此時平倉部位,可獲利(0.1028-0.0298)×100,000×10口=73,000人民幣,人民幣匯率選擇權獲利部分可彌補謝老闆在實際換匯因人民幣升值而增加之成本,進而達到規避人民幣匯率風險之目的。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台灣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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