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7日 星期一

借券參與資格 再放寬

證交所為提升證券市場流動性,將自7月31日起放寬借券系統參與 資格限制,開放國內法人、基金及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都可以是證 交所借券系統的借貸交易人,將不再只是限於特定法人機構身分。
 

目前台灣有2種借券管道,分成「證交所借券系統」與「證券商辦 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證交所表示,借券系統這次放寬參與資格限 制,將提升兩種借券管道的一致性,將使台灣借券市場與國際接軌, 對於促進券源的流通將有相當的助益,同時加強公開發行公司內部人 不得參與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的控管,以及借券期間展延次數放寬為2 次,提供更優質的證券借貸環境。
  證交所指出,從2015年起對有價證券借貸市場的制度改善作了許多 努力,希望提供借貸交易人更有效率的投資環境。
 

首先是2015年3月30日,放寬外幣擔保品條件,除原有的美元外, 新增歐元、英鎊、港幣、日圓、澳幣,共6種外幣可以當作台灣市場 借券的擔保品,提升國際借券人的資金運用效率;同年6月1日,允許 證券商可自行與專業機構投資人客戶議訂擔保比率,大幅降低借券人 的借券成本。
 

去(2016)年2月1日,開放證券商可向客戶借入證券,擴大可供出 借的券源,同時放寬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借券標的資格限制,與 借券系統規範一致,並取消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出借證券與客戶 的額度限制,由證券商自行控管風險,以及放寬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 借貸借券期間可以展延2次,增加證券商業務彈性。
 

今年1月9日則進一步延長借券交易時間,由9:00~15:00延長至 9:00~15:30,使證券商有更充裕時間辦理標的證券及擔保品的撥 付作業;接著2月6日整合借券相關法規函令及公告;2月23日放寬每 日借券賣出盤中委託限額,原為不得超過該股前30日平均成交量20% 放寬至30%,有效提升台灣證券市場流動性。
 

證交所表示,未來將於7月31日起,調整借券系統的借券期間將得 展延2次、提升兩種借券管道的一致性,同時將取消借券系統參與資 格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限制,促進券源流通。<摘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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